第4章

    李晓好站在电梯里。电梯两侧都是镜子,她侧过头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——笑得太灿烂了。太灿烂了。就像高考查分那一刻,呀!超出重点线九十分。

    叮——

    电梯门开启的声音响起。她盯着门缝,第一次觉得这门开得有点慢。

    终于张开了。

    她一脚迈出,高跟鞋踩在厚地毯上,步步压出痕迹,又一一被地毯抹平。她走得很快,像一道风。

    “张主管,608包间一瓶72年麦卡伦。”她朝前台报单。

    “今晚不错啊?”

    “还行。”她回了句,眼神落在来去匆匆的服务生身上。其实什么也没看。那女人整理衬衫飘带的样子,和到账的十五点四万,在她脑子里来来回回晃。

    张东递过酒,她接过,放进托盘,快步走向电梯。

    她一只手端着托盘,另一只扶着盘边,手指还在发抖,汗沁出掌心。耳朵有点烫。她本能地想去摸,才发现。没有手。

    叮——

    电梯到达六楼,门刚打开一条缝,她便跨步走出。一步、两步、十步,没站稳就推门而入。笑容,在一秒内收得干干净净。下一秒,又迅速挂回脸上——是她最拿手的标准笑容。她的财神娘娘已经走了。包间里只剩下周雨瑶。

    李晓好放缓了脚步,走到周雨瑶那一侧,侧跪下来,开酒、倒酒,再双手将酒一一递给包间里的女人们。

    她扫了一眼周雨瑶,又瞥了眼那只红酒杯——桃花眼女人刚刚用过的那只。她的目光在杯沿绕了一圈,没有口红印。可她记得,那女人分明涂了大红唇。红色让她的五官变得更凌厉,整个人给她感觉像老家后院桃花盛开时的模样——真美。

    李晓好侧跪在茶几一旁,听着莫理她们聊着她关心范畴之外的事。手里握着酒瓶,想着今晚,没什么特别的了。她要离开,去下一个包间继续卖酒。

    “莫小姐,我那边还有点事,您请慢用。”她起身朝着莫理鞠了个躬,又朝着包间里的女人们补了一句,“各位慢用。”

    莫理脸色垮了。周雨瑶开口:“去吧,有需要我们叫你。”

    “谢谢。”李晓好又鞠了一次,退了两步,正要转身,还是伸手把茶几上不用的杯具一并撤走,才离开了包间。

    李晓好站在电梯里,手里端着托盘,脑子里还在回放刚才莫理看她的眼神。那眼神像极了小时候村头黄叔家那条狗,叫威武,咬了她不止一次。有一回追得她满村跑,她只好爬上一颗梨树,结果摔断了胳膊。

    后来她妈教她:狗专咬怕它的人。你一紧张,一跑,它反而追得更凶。

    所以她还是走了。别让莫理以为你怕她。怕狗,她就真咬了。

    叮——

    电梯门开了。跨步进入。她得把茶几上撤下来的空杯送去清洁管理处,这本来不是她的活儿。可她想弄清楚:为什么那女人的红酒杯上没留下口红印?是用了哑光口红,还是用了定唇膏?还是……她用大拇指擦掉了?

    她想知道。

    叮——

    电梯门开了,她没走出去。手指重新按了“8”,电梯门又缓缓合上。李晓好去了八楼独立卫生间,往里望了一眼,没人。她反锁门,把托盘放到洗手台上,端起那杯女人没喝完的红酒。她每杯酒只倒90毫升,这一杯几乎没动。

    她举起酒杯,对准灯光,看见杯沿上有一圈极淡的口红印。再细看,还有指纹。哦。原来她是用手指擦掉的,那一根呢?

    她见过不同的女人:有的用大拇指,有的用食指,还有的喜欢翘着小拇指擦。财神娘娘用的,会是哪一根?

    李晓好伸出自己的大拇指,在那道极淡的口红印上来回摩挲,留下了自己的指纹。她把酒杯举高,对着灯光,看着那两道交叠的指纹,想:再高科技的指纹鉴定,怕是也拆不出谁是谁了。她一遍又一遍地摸,想着——或许,再也见不到程舒然了。好遗憾。遗憾什么呢?她盯着红酒杯发呆,没想出什么。只是学着桃花眼女人晃酒杯的动作,轻晃了一下。红色液体挂在杯壁上,滑下来,绕出几个漩涡,又慢慢归于平静。她咽了咽口水,将酒杯举到嘴边,嘴唇贴着那道印,把剩下的红酒一口一口喝完,一滴不剩。

    酒下肚,她瞟见洗手台镜子里自己的脸通红。一股羞耻感爬了上来。她连忙别开视线。

    “李晓好,你在做什么?疯了吗?”李晓好低骂。她感觉自己好蠢,喝别人剩下的酒,还想着对方用哪根手指擦的唇印。这不是疯了吗?她不敢再照镜子,赶紧收拾好东西,端起托盘,几乎是逃出了洗手间。

    今晚的提成很高。回去的路上,李晓好没怎么说话。李美丽像往常一样,靠着出租车后座睡着了。她侧头看了一眼对方,呼吸均匀。

    真好。真好什么呢?她也不知道,就觉得——今晚真好。

    她收回视线,手指隔着帆布包,描着那只花一百块从酒管经理手里买来的红酒杯的轮廓。她只是想留个念想。纪念在会所的这几年里,第一次有人帮她。第一次,有人让她赚到十五万的提成,却没摸她的手,没掐她的腰,也没用一副施舍的嘴脸。

    她想留下点什么,哪怕只是一点模糊的痕迹。她觉得,今后大概不会再遇到一个,会反复让她念酒名的女人了。她买下红酒杯,只是想留住点什么。

    她这样开解自己,羞耻的感觉就慢慢淡了。

    那一晚她没睡好。一闭眼,就是那双桃花眼。整夜都在半梦半醒之间,脑海里反复响起那个女人念酒名的声音:“Chteau Haut-Brion。”

    后来,她索性不睡了。起得很早。那天没有日出。她坐在客厅,端着那只红酒杯,连喝了三杯豆浆。

    而今天,有日出。阳光明媚。也正好是她一个月三天休息日中的一天。

    清晨八点,李晓好来到星宇住宅外的公交站,坐上三路公交。车程不远,八个站,二十分钟。下车后,她沿街步行十五分钟,穿过一排银杏树,抵达西区最大的一家书店——新华文轩。

    书店共四层,每层都设有阅读区。二楼是茶厅,环境雅致;三楼是咖啡馆,价格只有茶厅的一半。她只去过茶厅一次。那次,她问了价格却没点茶,前台服务员回了她一个眼神,她至今记得——穷酸样。她不会再去了,有钱没钱都不会再去。

    她进店后先去了文学区,像往常一样抽出那本熟悉的《局外人》。然后,抱着书上了三楼咖啡馆。这几天提成高得离谱。虽说钱不少,但现在账户里也只剩下本月的生活费。其他的,都转给了她妈,用来偿还姑父家的债。

    她四下看了看,咖啡馆没什么人。她选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,点了一杯不加糖的美式。她向来喜欢苦咖啡——苦就苦着,多喝一点,是提神,也是提醒。

    夏日阳光透过落地窗,为她勾勒出一层明亮的光晕。她翻开书页,指尖滑过纸面,视线缓缓移动,渐渐沉进文字里。

    程舒然抬手看了眼时间——下午两点。

    今天是周雨瑶约她来新华文轩。这个项目是她和政府合作的文化工程,书店最近打算改造儿童阅读区,雨瑶顺便让她过来看看,提点建议。真正的目的,其实是聊她们一起投资的“简食光”快餐连锁。

    “简食光”主打工薪阶层,西区已有三家门店,现在准备在阳光街开第四家。

    事情已经谈完,她打算点两杯咖啡,然后回远衡。

    程舒然走进书店三楼的咖啡馆,扫了一眼四周。刚要收回视线,却被一道熟悉的身影吸住了。她又看了一眼——果然熟,比她记忆中还要熟。她笑了笑,转身去前台点咖啡,视线停在饮品单上,心里却在想:她在看什么书?

    于是,她走了过去。

    李晓好翻书的手微微一顿,察觉到有人靠近。她略偏了偏头,视线自下而上掠过——笔直的长腿,黑色一步裙勾勒出流畅线条,淡粉色丝质衬衫贴合肩膀,衬得锁骨清晰。再往上,是一条低调却奢华的铂金钻石项链,一眼就看得出价值不菲。

    视线落到那张脸上时,眼神瞪大了一秒——财神娘娘!她的财神娘娘!

    李晓好脑子里闪过今早用红酒杯喝豆浆的一幕。她当时心里冒出个念头,笑自己发疯。可现在——那念头,竟然真的成真了。

    她立刻站起来,屁股刚一离开椅子,椅子便“啪”地滑了一下,在木地板上拖出一声闷响。她赶紧转身扶住,才稳住重心,又迅速回头看向程舒然。

    她的一系列动作,全落在程舒然眼里。

    程舒然嘴角动了动,刚要扬起,又按了下去。眼前这女人满脸通红地看着她,眼睛里闪着光,脸上挂着笑——那笑甚至有些灿烂,比她在会所里见过的任何一刻都要灿烂。

    她听见那女人说:

    “真巧,程小姐,在这里遇见您。”

    “真巧。”程舒然笑了笑,“不介意我坐你对面吧?”

    “当然,您请。我请您喝咖啡,好不好?托您的福,我提成高得我都害怕。”李晓好笑着回。

    “一杯美式,不加糖。”程舒然拉开椅子,坐了下来。

    她话音刚落,就看见李晓好手忙脚乱地从桌上的帆布包里掏出手机,对着桌面上的二维码一扫,食指在屏幕上滑动、轻点,然后抬头冲她笑了笑。接着又把帆布包拿下,放到身边的椅子上,这才坐到了她对面。

    程舒然笑了笑,朝她伸出手:“还没正式介绍过。我叫程舒然,舒服的“舒”,自然的“然”。你应该记得吧?”

    李晓好立刻握住她的手。财神娘娘的手干燥、柔软,手指修长白皙,腕骨线条清晰——很漂亮的手。

    “记得。’舒服的舒,自然的然‘。”

    “破晓的晓,好人的好。”程舒然回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你还记得?”李晓好有些惊讶。

    “很特别的介绍。不是吗?”程舒然笑着说。

    两人松开了手。李晓好还没来得及把那点温度记住,握手就结束了。太快了。不过那触感,她全记住了。

    “第一次有人说特别。”她把手放到桌下,用左手握着右手,力道不小。内心反复告诉自己,别紧张,没什么好紧张的。

    程舒然看了看她面前摊开的书页:“你在看《局外人》?”

    “嗯,随便翻翻。”李晓好立马合上书,将书放置在两人视线更远处。

    “随便?”程舒然看着她的动作,又看了一眼她红着的脸,问道,“你是常来这家书店吗?”

    “不常来。”李晓好抿了抿唇。

    她说得自然,没多解释。程舒然点点头,没再追问。

    这时,服务员端来咖啡,程舒然接过杯子,说了句:“谢谢。”随后端起杯子,喝了一口。

    李晓好听见她说“谢谢”,那晚她递酒时,程舒然也是这样说的。原来没什么区别啊。她又瞥了一眼那人端着的咖啡杯沿,有一道极浅的唇印。果然是被手指擦掉的。

    “你有没有什么事,是不太愿意被人问的?”

    李晓好闻言抬头。她们的关系都熟到可以问这种问题了吗?她不想回答,于是说:“程小姐很喜欢问这种问题吗?”

    “看人。”程舒然答。

    “那我今天是碰上了?”

    “说不定。”程舒然说着,手指在桌面上点了点,“也可能是你运气好。”

    “最近托您的福,运气的确不错,提成高得我都害怕。”李晓好说。

    程舒然点了点头。提成高得害怕——这个说法,女人已经说过两次了。她的余光扫到李晓好正用手指捏着咖啡杯的杯柄,白皙的指尖都泛起了白,显然用了很大的力气。她端起咖啡杯,又喝了一口。确实有些渴了。

    “你看书会看完吗?”

    “喜欢的会。”李晓好回。

    “你喜欢加缪?”

    “不能喜欢吗?”

    “当然可以。”程舒然点头,笑了笑,“我也喜欢。”

    她顿了顿,说:“我最近很喜欢一首歌,Andrew Bird 的《Sisyphus》。”

    李晓好想了想,摇摇头:“没听过。”

    “有机会可以听听。歌的名字是“西西弗斯”,我觉得你可能会喜欢。”程舒然看着她。

    李晓好点点头,没有表态,只是低头喝了口咖啡。咖啡快见底了,得慢点喝。

    她刚想说话,程舒然问她:“你喜欢喝美式,是因为它提神,还是因为它苦?”

    “程小姐也喝美式,我猜你是喜欢它的味道。”

    “你倒是没正面回答。”程舒然轻声说。

    “你也没有。”李晓好回了句,语气很轻,没什么底气。

    “苦味很好。”她补了一句。说完后,李晓好又抿了一口咖啡,扫了一眼咖啡馆,没什么人。

    “你知道烤棉花糖的味道吗?”程舒然忽然问。

    “知道棉花糖的。”李晓好回道。她余光扫了一眼女人的唇,今天也是大红唇。她感觉喉咙有些发干,轻咳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烤的味道不一样,苦中带甜,像生活。”程舒然看着她眼睑上的那颗小黑痣说。今天她才注意到——左眼睑处有一颗极小的痣。嗯。她想摸一摸。

    “如果是生活的味道,我想我已经尝过了。”李晓好说。

    程舒然竖起一根手指,轻轻晃了晃:“晓好,不亲自试一试,就别轻易下结论,你说呢?”

    李晓好看着她摇动的手指,嘴角牵起一点笑——这女人还挺可爱的。她沉默几秒,“这对您来说,是很重要的事情吗?”

    “当然。”程舒然语气温和,“知道和自以为知道之间,差的就是“亲自尝试”。”

    两人对视了几秒,李晓好率先移开视线。她双手捧着咖啡杯,左手大拇指绕过杯柄,掐着右手的大拇指。她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
    程舒然仍笑着看她,没说话。

    李晓好感觉脸颊发烫,余光里,对面的女人还在看她。她必须说点什么。

    “好。我会去尝尝烤棉花糖的味道。”

    程舒然移开视线,嘴角上扬,端起咖啡杯,喝了一口。“我家里正好有一款咖啡豆,有点烤棉花糖的味道。”

    她顿了顿,看着李晓好:“这周六我打算办个小型聚会,你愿意来尝尝吗?”

    李晓好轻咳了一声。原来绕了半天,是想邀请她喝咖啡。她想说“不”,于是说了句:“抱歉,程小姐,我周六已经有安排了。”

    程舒然没料到她会拒绝。

    “没关系。”她语气平稳,“能加个微信吗?以后有机会再请你喝。”

    李晓好犹豫了一下,还是掏出手机,两人交换了微信。

    加完后,她看着对面的女人将咖啡一口喝完,又用大拇指在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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